2018年12月1日实施 《火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技术指南》发布,烟气超低排放,烟气治理

2018-12-03 16:04 熔炼炉 176

  【中国环保在线 行业标准】 日前,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发布《火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技术指南》(T/CAEPI 13—2018)。标准于2018年12月1日实施。
 

  关于发布《火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技术指南》(T/CAEPI 13—2018)的公告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标准公告
 

  2018年 第1号(总第10号)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批准《火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技术指南》(T/CAEPI 13—2018),现予公告。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促进环保技术装备的发展,规范火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的建设工作,统一火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的性能与功能指标,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规定了火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的组成、技术要求、治理设施运行状况的判定、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监测数据的合理性判定、技术验收和日常运行管理。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本文件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制订。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维盈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则武、廖小卿、黄德承、杜庆昌、张坤、尚光旭、岳子明、高晓晶、易江、赵飞雪。
 

  本文件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2018 年10 月29 日批准。
 

  本文件自2018 年12 月1 日起实施。
 

  本文件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负责管理和解释,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建议,请将相关资料寄送至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标准管理部门(北京市西城区扣钟北里甲4 楼,邮编100037)。
 

  火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技术指南
 

  1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火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的组成、技术要求、治理设施运行状况的判定、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监测数据的合理性判定、技术验收和日常运行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火电厂(含热电联产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工业锅炉、工业窑炉等污染源治理设施的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587 电子测量仪器通用规范
 

  GB/T 18268.1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的电设备 电磁兼容性要求 第1 部分:通用要求
 

  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178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烟气循环流化床法
 

  HJ/T 179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石灰石/石灰-石膏法
 

  HJ 212 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 462 工业锅炉及炉窑湿法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HJ 562 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
 

  HJ 563 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
 

  HJ 2001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氨法
 

  DL/T 5136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
 

  DL/T 5137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过程(工况)监控系统 (process (operating status) monitoring system,PMS)
 

  监测、分析影响污染物排放的污染源的生产及治理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并提供关键参数的永久性记录所需的全部设备及应用软件组成的系统。
 

  3.2 过程控制的对象链接与嵌入(object linking and embedding for process control,OPC)
 

  由一套标准的接口、属性和方法组成的用于过程控制和制造业的自动化中的一种软件接口标准。
 

  3.3 预测监测系统 (predictive emission monitoring system,PEMS)
 

  用过程参数和其他参数确定污染物的浓度或排放速率的系统。通过公式转换,图形或计算机程序处理测量参数,用于和排放限值或标准进行比较。
 

  3.4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ontinuous emission monitoring system,CEMS)
 

  连续测定颗粒物和/或气态污染物浓度和排放率所需要的全部设备。一般由采样、测试、数据采集和处理三个子系统组成的监测体系。
 

  3.5 标准状态下的干烟气(dry flue gas of standard conditions)
 

  标准状态下的干烟气是指在温度273K,压力为101325Pa 条件下不含水汽的烟气。
 

  4 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的组成
 

  4.1 一般规定
 

  PMS 由参数监测、数据采集传输、数据分析判定、应用软件等四个子系统组成。其系统示意图见图1。
 

  4.2 参数监测子系统
 

  由传感器、信号分离器等组成,可准确、完整、系统地获取生产设施、治理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数据和污染物排放及烟气参数监测数据。
 

  4.3 数据采集传输子系统
 

  由数据采集转换模块、OPC 数据采集软件、单向物理隔离装置、监控系统主机、局域网组网设施等组成,可实现数据的采集、存储、传输等功能。
 

  4.4 数据分析判定子系统
 

  可对参数监测子系统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判定和统计治理设施运行状态,进行工况核定等。
 

  4.5 应用软件子系统
 

  可实现数据展示、数据存储、数据查询、故障报警等功能。


 

  5 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的技术要求
 

  5.1 参数监测子系统
 

  参数监测子系统的要求,参见附录A。
 

  5.2 数据采集传输子系统
 

  5.2.1 排放过程(工况)监控数据获取
 

  排放过程(工况)监控数据的获取主要采用直接获取和间接获取两种方式,应根据数据来源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选择。